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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储能子公司也不能免责被重罚!这条红线仍需警惕

来源:锂电网
时间:2025-10-16 16: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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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关于国企储能子公司也不能免责被重罚!这条红线仍需警惕的最新消息:日前,国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监管办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储能行业引发关注。据公告,时代储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依据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日前,国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监管办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储能行业引发关注。据公告,时代储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依据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多项核心条款。

这份编号为闽监能罚字[2025]7号的处罚决定显示,该企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四)、(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以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这些条款涵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关键领域。

此次受罚的时代储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系时代储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时代储能由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40%,是名副其实的“国网系”储能企业。

因何“重罚”?

福建能源监管办此次开出的罚单,直接援引了安全生产法的三项核心条款,显示出监管机构对储能安全问题的零容忍态度。

根据处罚决定书,时代储能(霞浦)公司触犯的第九十七条涉及以下三条。

1、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还违反了安全风险管控的核心要求——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未按分级采取管控措施(第一百零一条),以及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第一百零二条)。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能源监管办在2024年10月29日和2025年4月22日,曾分别对福建省能化古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雄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开出9万元和2万元罚单。此次对储能企业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10万元罚款接近法定罚款上限。

行政处罚书中的“时代储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虽未在工商信息中直接体现,但其名称中的“霞浦”指向了母公司的重要布局。

时代储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原名为国网时代(福建)储能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完成更名。这家注册资本达4亿元的储能企业由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和宁德时代各持股40%,另外10%股份由宁德晨道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剩余10%由五洲合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已在福建霞浦、山西大同、青海、甘肃、新疆等地规划数个GWh级储能电站。其中霞浦和大同项目已开工建设,采用全液冷系统、数字化运维等新一代技术,霞浦站更是申报了国家发改委高新示范项目。

作为国网系储能企业,时代储能在全国布局了30家控股企业,包括包头国宁时代、通辽时代智储、河南孟宁时代储能等。其参保人数仅12人(2024年年报)的轻资产运营模式与大规模项目布局形成鲜明对比。

监管持续升级

此次处罚发生在全国强化储能安全监管的背景下,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

2024年12月,国家能源局通报了三起典型执法案例,其中福建能源监管办对某火电项目施工建设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罚款2万元,原因同样是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在储能领域,近年来的处罚案件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土地使用、环境违法四大领域。据行业统计,安全生产类案件占比达38%,工程质量类占29%。

特别值得警惕的是,未完成消防验收擅自并网已成为处罚重点。2024年8月,西北能源监管局对某10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电站处以80万元罚款,原因就是该电站未完成消防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及并网安全评价即擅自并网运行。

安全监管的严厉态势背后,是惨痛的事故教训。

2021年4月16日,北京丰台一起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名值班电工遇难、2名消防员牺牲、1名消防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60.81万元。事故调查发现,南楼磷酸铁锂电池发生内短路故障导致热失控起火,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通过电缆沟进入北楼,最终引发相当于26公斤TNT当量的剧烈爆炸。

更令人警醒的是,该事故涉及的储能项目属于未备先建项目,暴露出项目前期审批、建设过程监管的多重漏洞。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储能企业亟需构建全周期合规管理体系。

前端审批环节需建立动态清单制度,涵盖环评批复、储能系统安全认证、消防设计审查等准入要件。浙江某储能集成商通过执行《储能项目施工合规指引》,实现了热失控事故率显著下降。

过程管控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2023年12月,浙江省能源局对某用户侧储能项目处以125万元罚款,只因企业私自将磷酸铁锂电池更换为三元锂电池,导致热失控风险显著增加。

后评估与退出机制同样不可或缺。监管专家强调,新型处罚机制呈现“双罚制+信用惩戒”特点。如河南某企业因违法占用农田,被37家金融机构联合下调信用评级,融资成本显著上浮。这种从组织到个人的穿透式追责机制,正倒逼企业压实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