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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式版“136号文”落地!哪类储能将被引爆?

来源:锂电网
时间:2025-09-29 2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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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9日关于河北正式版“136号文”落地!哪类储能将被引爆?的最新消息:日前,河北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河北南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冀北电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这份备受关注的文件与此前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取消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河北南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冀北电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

这份备受关注的文件与此前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取消新能源强制配置储能要求,转而推行市场化租赁模式,标志着河北储能产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松绑、减负

136号文对新能源配储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核心在于取消“一刀切”强制配储,转而建立更适应市场规律的调节资源配置机制。

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并网)仍执行全生命周期配建(租赁)储能要求。政策为不同类型项目设置了差异化的机制电量比例上限集中式风电70%、集中式光伏40%(其中扶贫部分100%)、工商业分布式光伏(10kV及以上)80%、其他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100%。

而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后全容量并网)不再强制配储,但鼓励通过租赁独立储能容量等方式配置调节资源。

单个项目申报规模计算公式为装机容量 × 同类近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 ×(1-厂用电率)×机制电量申报比例

其中机制电量占上网电量比例上限为80%。执行期限按类型划分风电10年、光伏12年、海上风光14年。

政策明确要求“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从制度层面为新能源项目减负。

哪些储能会爆发?

河北136号文取消强制配储后,共享储能成为最大受益者。文件明确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租赁独立储能容量满足调节需求,这一模式已在行业内形成共识首先是经济性方面,新能源企业无需承担高昂的初始投资,改为支付年度租赁费(市场价约100-400元/kW/年),显著改善项目现金流

此外,独立储能运营商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管理提升系统利用率,避免新能源自建储能普遍存在的“建而不用”现象;而且独立储能除容量租赁收入外,还可通过峰谷价差套利(如山东现货市场平均价差0.262元/kWh)、参与辅助服务等获取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河北已布局《全省电源侧共享储能布局指导方案》等配套政策,为共享储能发展铺平道路。

河北还同步深化了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各类市场主体申报和出清价格上限设为1.2元/千瓦时,下限0元/千瓦时

而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河北南网0.3644元/千瓦时;冀北电网0.372元/千瓦时。

增量项目竞价机制由省发改委逐年确定、发布竞价上限(暂不高于燃煤基准价)

文件特别规定新能源因报价未上网电量不计入弃电率考核,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价解除后顾之忧。

此次政策调整背后,是河北对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统筹考量。2022年起全省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将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基本消化处置到位。

土地资源的释放为大型独立储能电站选址创造有利条件。文件要求独立储能项目需符合电网侧布局方案,避免重复建设,这一举措使储能项目得以在电网关键节点精准布局,提升系统调节效率。

结构性变革

136号文的正式版落地,也标志着河北储能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一方面,设备制造商需从“低价中标”转向高可靠性产品开发。过去新能源配储因成本压力选择低价设备,导致2022年全国电化学储能非计划停机达329次。新模式下,长寿命、高安全性的储能系统将受青睐

另一方面,第三方运营商迎来黄金发展期。文件明确的租赁机制叠加现货市场价差收益,使独立储能项目IRR(内部收益率)有望提升。

此外,政策要求新型储能“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推动智慧调控技术发展。河北已建立“2+3+N”政策体系支持储能创新,包括《支持独立储能发展先行先试电价政策》等

河北作为新能源装机大省(预计“十四五”风光装机破亿千瓦),其政策调整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目前,全国已有10余省份出台共享储能政策,租赁模式正逐步替代强配要求。 新型储能定位从“配套设备”升级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广度深度持续扩展。

随着各地“136号文”落地,储能产业格局正在重塑。强制配储时代的终结,本质上是对储能价值的重新定义——从政策考核指标转变为电力系统刚性调节需求。那些具备真实系统价值(而非政策套利价值)的储能项目,将在市场化竞争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