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新能独董两受警示,供应商质量堪忧,与客户诉争不断
力高新能独董两受警示,供应商质量堪忧,与客户诉争不断文:权衡财经研究员 朱莉编:许辉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高新能)拟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本次发行
文:权衡财经研究员 朱莉
编:许辉
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高新能)拟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77.51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此次拟利用募集资金7.35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研发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亿元)。
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8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373亿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9.34%、65.24%和50.55%,高于可比同行科列技术、经纬恒润、华塑科技的平均值39.35%、41.46%和29.05%。
力高新能股权转让与增资价格各异,独立董事两次收到警示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市场竞争激烈;芯片等半导体材料依靠进口,新增第二大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与客户诉讼不断,应收账款占比高坏账大,新增产能或能消化。
股权转让与增资价格各异,独立董事两次收到警示函
力高新能前身为力高有限,成立于2010年2月5日,由杨浩生、徐明、尚徽、刘新天、安徽融科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为175万元,其中杨浩生以货币形式认缴50万元,徐明以货币形式认缴50万元,尚徽以货币形式认缴25万元,刘新天以货币形式认缴25万元,安徽融科以实物出资认缴25万元。
2017年5-7月,合肥揽峰合计收购力高有限79.50%股权。2016年8月,杨浩生将其所持有的力高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王翰超,王翰超亦付清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但未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肥揽峰成立后,为优化力高有限股权结构,王翰超将相应股权转让至合肥揽峰。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力高有限于2017年6月将前述两次股权转让行为合并为一次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将杨浩生所持力高有限72.3万元出资额直接过户至合肥揽峰名下。转让各方均确认对前述股权转让过程及该等股权变更至合肥揽峰名下无争议和纠纷。
公司未就杨浩生将所持公司72.3万元股权转让给王翰超和王翰超将该等股权转让给合肥揽峰的两次股权转让分别办理变更登记,而是合并为一次办理变更登记,不符合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之规定。
2020年9月11日,合肥揽峰分别将其持有公司0.4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6489万元)无偿转让给宁波铨盛,将其持有公司0.51%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5953万元)无偿转让给无锡云晖,将其持有公司1.7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4.8151万元)无偿转让给海通兴泰,作为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股权补偿。企信网显示,海通兴泰2016年曾因通过登记的信年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
2022年9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截至股改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力高有限未分配利润为-1.226亿元,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公司前期处于研发阶段,产品收入规模较小,员工薪酬、设备购置等各类支出较多,从而形成累计亏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肥揽峰直接持有公司31.60%的股份,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具有实质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翰超先生,为合肥揽峰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揽峰100%股东,为烟台望徽、烟台财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上述公司间接控制力高新能39.58%股权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政策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施加重大影响。公司设立了合肥揽峰、烟台财高、烟台望徽、力高一号、力高二号、力高三号、力高四号、力高五号、力高六号和力高七号等十个持股平台。
申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新增股东为深圳腾逸、深圳霄云、中石化资本和万华电池。2022年7月两次股权转让价格不同,2022年10月和2022年12月,仅隔2月,两次增资价格各异。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国有股东中石化资本和万华电池合计持股比例为10.56%。
值得权衡财经iqhcj注意的是,公司独立董事周先宏曾于2020年3月18日和2020年11月26日,两次收到警示函。
2020年3月18日,证监会深圳局因独立董事周先宏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四川金顶2018年报审计项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控制不规范对其出具警示函,2020年11月26日,湖北证监局同样因周先宏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盈方微2019年报审计项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充分,风险评估及函证控制不规范对其出具警示函。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市场竞争激烈
力高新能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2020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677.86万元、1.996亿元和5.59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967.61万元、1527.18万元和9048.13万元。2020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90.97万元、-2669.55万元和-1878.69万元。
宏观经济方面,受国内经济增幅放缓,2018-2022年期间我国汽车销量分别为2,808万辆、2,577万辆、2,531万辆、2,628万辆和2,686万辆,总体呈下降趋势。补贴政策方面,2019年新能源车补贴退坡也对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增长产生了直接压力,导致当年新能源车销量同比首次下滑。在汽车安全事件方面,安全性是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但时常出现自燃事故、系统失灵等新闻报道,对消费者信心产生不利影响,易对整个市场销量基数较小的新能源汽车行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市场波动。
公司直接竞争对手包括特斯拉、德国博世、日本电装、比亚迪、宁德时代、上汽集团(上汽捷能)、均胜电子(普瑞均胜)等行业巨头。公司收入、利润规模远小于国内外竞争对手,体量差距较大。
力高新能主要产品按组成可以分为BMS模块、线束和配件等部分,其中以BMS模块为核心产品,一体机CMS350是针对A/B/C级乘用车特点开发的一 体式电池管理系统,最大支持42串电芯采集。CMS96、CMS144是针对A0/A00 级新能源乘 用车特点开发的一体式电池管理系统,最大支持42串电芯采集。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5.07%、41.77%和46.68%,与可比同行均值44.95%、37.55%和43.23%对比,差距有所拉大。
2022年全国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装机量超705.80万套,同比增长约99.10%,公司BMS装机量为47.30万套,市场份额为6.70%,排名第四。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BMS公司,面临着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动力电池厂两方面的竞争。整车厂商的优势在于体量较大,研发实力较突出,对于BMS这类核心零部件重视程度较高,存在整车厂自行开发BMS产品的风险;动力电池厂的优势在于对电池的生产工艺、电池性能更为熟悉。因此对于公司这类独立第三方BMS公司,未来将持续面对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存在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芯片等半导体材料依靠进口,新增第二大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
力高新能主要采购原材料包括IC类芯片、分立器件、被动器件、连接器和PCB等。芯片等半导体材料是公司BMS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公司主要向境外先进厂商采购,形成了以国际先进品牌为主、国内品牌为辅的供应格局,境外先进厂商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终端客户认可度,占据了全球大部分市场份额,包括ADI、TI、英飞凌、恩智浦等。2020年以来全球芯片等半导体材料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上涨较多,对下游应用领域产生了不利影响。
2020年-2022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773.83万元、6710.05万元和1.578亿元,占比分别为53.94%、49.51%和45.71%。
安亚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第二大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金额为4002.20万元。查公开资料显示,此供应商成立于2021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800万元,实缴300万元,2022年社保缴纳人数为1人。刚刚成立便成为公司第二大供应商。
深圳市合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新增第五大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被动器件、分立器件金额为1073.76万元。查公开资料显示,此供应商成立于2019年9月5日,注册资本200万元,2020年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2021年和2022年社保缴纳人数未显示。
广州乐思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新增第三大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连接器金额为1378.53万元。查公开资料显示,此供应商成立于2015年2月2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2020年-2022年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3人、4人和2人。
与客户诉讼不断,应收账款占比高坏账大,新增产能或能消化
报告期各期末,力高新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02亿元、1.307亿元和3.62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3.56%、65.49%和64.90%,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各期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3955.10万元、3402.42万元和4319.95万元。
2019年5月,力高有限向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68.58万元及违约金66.02万元。2019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09民初6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力高有限支付货款1,928.58万元及对应逾期付款利息,该判决已生效。2022年4月22日,力高有限与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分五期偿还力高新能1,952.11万元,最后一期偿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585.63万元货款的支付义务,剩余1,366.48万元货款至今未支付,公司已对该笔应收货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020年12月29日,法院判决力高新能的客户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82.85万元及逾期利息;据(2020)皖02民终1701号文件显示,2020年6月30日,法院判决客户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1.58万元并以131.58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上诉人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020年10月29日,客户中比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法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之财产线索;2021年4月19日本案债务履行完毕。2020年9月24日,力高新能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客户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实地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2020年8月4日力高新能诉客户惠州市亿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被受理,后力高新能撤诉。2020年6月25日,力高新能申请对客户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被受理。
新能源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研发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规划完全达产后将实现年产80万片BMS产品的生产能力。报告期公司BMS自产的产能利用率仅为0、30.68%和66.10%,产能利用率刚爬坡,但仍不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产生增量的固定资产折旧,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运行亦会产生增量费用开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与效益是逐步释放的,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在一定期间无法达到自身的盈亏平衡而产生亏损。
原文标题 : 力高新能独董两受警示,供应商质量堪忧,与客户诉争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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