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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度强调“严控产能”!工信部征求锂电池行业规范

来源:锂电网
时间:2024-05-09 1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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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度强调“严控产能”!工信部征求锂电池行业规范关于严控产能的提法并非工信部2024年首次明确,2015年第一版《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就旗帜鲜明地提出类似观点,之后的两版也都没有缺席

关于严控产能的提法并非工信部2024年首次明确,2015年第一版《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就旗帜鲜明地提出类似观点,之后的两版也都没有缺席。这条红线自锂电行业兴盛之初就已浮现。

文/王佐 编辑/杨倩头图/DALL·E

在 这 里 · 读 懂 储 能 

储能严究院」获悉,5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其中,《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明确,锂电池企业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中,锂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在企业生产经营和工艺水平方面,明确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 

据悉,《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首次颁布是在2015年8月31日,至今已历时9年时间,见证了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历程。至今已经过三度修改,2018年底、2021年11月曾修订后重新发布。

回望2015年,对于中国锂电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而言,都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政策补贴下,该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突破30万辆,累计产销近50万辆,市场渗透率首次超过1%。这也带动了对锂电池需求的水涨船高,锂电池产业链从日韩逐步过渡到中国,后者酝酿着弯道超车的反转。 

事实上,关于严控产能的提法并非2024年首次明确,2015年第一版就旗帜鲜明要求,“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之后的两版也都没有缺席。

规范条件作为行业引导性文件,可谓相当有先见之明,虽然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依然对行业有重要的指导与风向标意义。 

而最新版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也与行业新趋势同频共振,展现了不少亮点。经「储能严究院」梳理对比2021年和2024年两份锂电池行业规范文件,主要异同如下: 

相同点:

总体框架:两份文件都遵循了类似的结构,涵盖产业布局、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产品性能、安全与管理、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及附则等部分。

目标和原则:都强调引导产业规范、促进创新、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推进环保等原则。

监督管理:都提及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明确撤销公告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不同点:  

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2024年版本增加了对现有企业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区域的拆除关闭要求,而2021年版本提及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

2024年版本强调智能制造和先进技术的引入,新增对中试平台的鼓励,以及绿色工厂和工程实验室等方面的倡导。

增加了“露点温度≤-30℃”的注液工艺标准,进一步细化不同材料企业对有害杂质的控制要求。

产品性能:

电池:增加了电池的细分类别,例如小动力型锂电池、大动力型锂电池,详细阐述每类的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和其他性能指标。

2024年本对产品性能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如不同类型的锂电池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指标更严格。其中:能量型电池能量密度从≥180Wh/kg提升至≥230Wh/kg;功率型电池功率密度从≥700W/kg提升至≥1500W/kg;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从≥145Wh/kg提升至≥155Wh/kg,并增加了“单体电池循环寿命≥6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的表述。

正负极材料:提高了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的比容量标准。

隔膜和电解液:新版标准提高了部分指标,如湿法双向拉伸隔膜的横向拉伸强度和穿刺强度,电解液杂质检测的精度等。

安全和管理:

2024年版本增加了对运输方面的要求,比如铁路运输的相关规范。

增加了新的国家标准,明确列出锂电池行业的相关强制性和自愿性标准。

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

增加了对碳足迹核算和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的要求。

强调了绿色微电网、工业绿色应用和工业微电网的使用,提出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附则:2024年版本对不同锂电池类型进行了详细解释,明确了每一类的应用场景和限制。

而在2022年11月18日,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也曾指出:国内锂电产业链供应链阶段性供需失衡严重,部分中间产品及材料价格剧烈波动超出正常范围;上下游对接不畅,部分领域出现囤积居奇、不正当竞争;部分环节产能盲目扩张,低质低价竞争时有发生。 

该通知还要求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本地锂电制造及一阶材料(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质等)、二阶材料(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等)产业发展情况,按照“十四五”制造业系列规划和《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实事求是制定本地区锂电产业发展政策,避免低水平同质化发展和恶性竞争,建立创新引领、技术优先、公平竞争、有序扩张的发展格局。

截至2023年中,中国锂电动力(储能)电池行业的实际产能接近1900GWh,而名义产能利用率不到一半,并且还在持续下滑。此外,有预测指出,2023年中国动力电池产能利用率可能降至41%。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报告,截至2023年底,我国储能电池已投产产能达到488GWh,同比增长201%。

尽管有预测显示到2029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有望达到1551GWh,年均复合增长率约40%,但短期内产能过剩的问题依然存在。原因在于由于新入局者众多,行业竞争激烈导致的产能爆发式增长,而市场需求增长速度未能跟上。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整体而言,未来几年我国储能和动力电池行业将继续面临产能过剩的挑战,各方需要通过战略规划和技术创新来提高产能利用率,防止恶性竞争的加剧。 

值得注意的是,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引下,工信部已公布七批合规锂电池企业名录,同时撤销了两批名录,行业的洗牌已在悄然进行中。

据此推算,工信部认可的合规锂电企业仅73家,具体名录如下: 

合规企业名单:  

第一批(2017年3月29日):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电解液)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液)

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第二批(2018年1月9日):

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天津贝特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隔膜)

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消费型、储能型电池)

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解液)

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解液)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第三批(2018年12月17日):

秦皇岛市芯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液)

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负极材料)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第四批(2019年12月6日):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福建省泉州市森隆电讯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负极材料)

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解液)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消费型电池)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消费型、储能型电池)

 

第五批(2020年9月23日):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江苏双登富朗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储能型电池)

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储能型电池)

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河南力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武汉力神动力电池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杉杉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第六批(2022年12月16日):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天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储能型、动力型电池)

界首市天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隔膜)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动力型电池)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型电池)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型、动力型电池)

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型电池)

欣旺达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储能型、动力型电池)

欣旺达惠州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能型、动力型电池)

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动力型电池)

陕西红马科技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第七批(2023年11月24日):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动力型、储能型电池)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动力型电池)

安徽利维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重庆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江西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撤销企业名单:

第一批撤销(2022年12月16日):

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消费型、储能型电池)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电解液)

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消费型电池)

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储能型电池) 

第二批撤销(2023年11月24日):

湖南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极材料)

若有意获取四份文件全文

以及上述合规企业名录压缩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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