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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能源“退货”瑞福锂业 交易对方年底前需支付2.68亿

来源:锂电网
时间:2020-02-27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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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能源“退货”瑞福锂业 交易对方年底前需支付2.68亿22日,美都能源披露关于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下称“瑞福锂业”)的进展公告称,去年3月18日,公司与王明悦及管理团队

22日,美都能源披露关于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下称“瑞福锂业”)的进展公告称,去年3月18日,公司与王明悦及管理团队签署了《关于终止收购瑞福锂业股权的协议》,拟终止收购瑞福锂业股权,并约定由交易对方(瑞福锂业原股东)分8笔向上市公司支付相应的股权回购款,合计6.0694亿元。但截至目前,美都能源仍未按期收到第五笔款项。而该笔0.50亿元的款项,本应在2019年12月20日前收取。

美都能源“退货”瑞福锂业 交易对方年底前需支付2.68亿

美都能源公告终止收购瑞福锂业后,瑞福锂业原股东在协议约定的60天宽限期内仍未向上市公司偿付股份回购款,已经构成逾期和违约。这对即将面对“保壳”压力的美都能源来说,又是一个相当不利的消息。

去年3月,美都能源称,将终止29亿元收购瑞福锂业98.51%股权的收购协议,瑞福锂业原股东王明悦及管理团队将回购瑞福锂业56.18%的股权。交易完成后,美都能源还持有瑞福锂业14.86%的股权。此外,美都能源与瑞福锂业其他原股东各方磋商,待协议达成,将完全退出瑞福锂业。

一方面,瑞福锂业2018年需支付约9亿元业绩补偿;另一方面,美都能源尚需支付10亿元股权转让款,扣除相应税费等,瑞福锂业原股东王明悦及管理团队,需向美都能源支付总计6.0694亿元的“分手费”,共分8次支付。

具体来看,2019年3月19日前,需支付0.50亿元;2019年4月13日前,需支付1.1022亿元;2019年6月15日前,需支付0.2465亿元;2019年9月30日前,需支付1.5394亿元;2019年12月20日前,需支付0.50亿元;2020年4月15日前,需支付1.00亿元;2020年9月30日前,需支付0.50亿元;2020年12月20日前,需支付0.6813亿元。

目前,美都能源均按期收回前4期款项。针对第五笔款项,美都能源已于2019年12月20日前和到期日,向对方发送催告函,期间也多次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催讨。截至2020年2月20日,交易对方仍未在协议约定的60天宽限期内付款。由此,交易对方尚需在2020年12月20日前,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上市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合计2.6813亿元。

美都能源称,鉴于交易对方尚未向公司如期支付第五笔股权回购款,存在此次《终止协议》终止及公司无法按时收回股权回购款的风险。根据最新进展,存在瑞福锂业全年报表仍将纳入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可能性。

回购款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更加值得注意的是,美都能源在2017年至2018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即将进入阶段性高点之际,连续斥巨资进行高溢价的跨业并购,留下“一地鸡毛”;同时,大股东已质押出所持上市公司99%的股权,为数不多的剩余股票仍在二级市场减持,大有“金蝉脱壳”之势。

美都能源主营业务涉及行业众多,涵盖了石油天燃气开采销售、新能源、商业贸易、房地产、类金融业务以及石墨烯研发等。其中,新能源业务主要是碳酸锂、氢氧化锂、金属锂等锂电新材料,以及三元电池正极材料和前驱体产品的生产销售。该业务由瑞福锂业、海创锂电及德朗能三家子公司开展。

2017年10月,美都能源再次公告现金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这次公司出手更为“大方”,拟以不超过35.96亿元现金收购瑞福锂业共计98.51%的股权。而正是这项交易,为这次瑞福锂业原股东的回购逾期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多违约和纠纷埋下了伏笔。

如今,针对后期股权回购款的收款保障,美都能源称,在本次终止收购时点,公司曾取得了新疆东力矿业投资公司30%股权、山东晟锂环保科技公司10%股权及瑞福锂业19.09%股权的质押权,若交易对方仍不履行股权回购款支付义务,上市公司可执行上述质押物。目前,上述质押物价值可覆盖交易对方剩余股权转让款,若未来上述质押物发生较大减值,则公司存在应收款减值的风险。

美都能源表示,公司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诉讼、执行抵押物等,向瑞福锂业原股东追讨该笔款项或者与对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若后期仍未有任何进展,公司将按照终止协议的约定,要求瑞福锂业原股东继续履行收购业绩对赌的义务,并采取法律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的各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