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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鼓励储能隐患内部举报,6月底前全面落地

来源:锂电网
时间:2025-06-16 17: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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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6日关于国家能源局:鼓励储能隐患内部举报,6月底前全面落地的最新消息:电力行业隐患内部举报机制即将全面铺开。©图源|盐图库编辑|王璟来源|储能严究院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电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要求全国电力企业完善事故

电力行业隐患内部举报机制即将全面铺开。

©图源|盐图库

编辑|王璟

来源|储能严究院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电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要求全国电力企业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的奖励机制,鼓励一线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构建“人民防线”,推动电力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事实上,在化工、煤矿等领域已有类似机制(如应急管理部2018年颁布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但主要针对传统工业安全;储能专项方面,2023年以来,广东、浙江等地曾试点储能项目安全巡查制度,但缺乏全国性、系统化的员工内部举报激励设计。

作为首个全国性、系统性的电力/储能安全隐患内部举报机制,通知作出了如下明确要求

事故报告范围覆盖全面包含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违规操作、无证上岗)、设备缺陷(如安全防护缺失、数据篡改)、环境风险(如粉尘超标、危险作业管理缺失)及管理漏洞(如责任落实不到位、外包管理混乱),首次明确将"四新"(新技术/装备/工艺/材料)应用风险、新能源、新型储能隐患作为举报重点。

机制设计高效透明要求企业畅通报告渠道(如小程序、电话等),明确奖励标准,建立核查整改流程,并公开台账接受监督。

激励措施双重保障举报奖励资金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列支,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结合,优秀报告者可获晋升倾斜,强化正向激励。

监管要求严格落地6月底前所有电力企业须完成上述机制建设,各级能源部门将强化检查,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企业从严处罚;对主动报告并有效整改重大隐患的,可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电力及储能行业是能源安全的核心环节,其事故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储能设备爆炸或环境污染,威胁社会稳定。

近年来,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激增,以及新型储能技术快速推广,行业面临电池热失控、电网波动等新型风险,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全面覆盖。

尤其是储能系统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迎来爆发式增长,其规模正从百兆瓦时级快速迈向吉瓦级,也给安全管理带来了不小挑战。

以1GWh储能电站为例,涉及上百万颗电芯,系统复杂度呈指数级上升,涵盖电芯制造、能量转换、智能管理、消防保护等多个技术领域,任一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当前储能行业主要面临七大风险点电芯质量缺陷、热失控防护不足、系统设计缺陷、电子器件故障、安装运维不规范、电池老化滥用以及环境因素等。

具体而言,电池作为储能核心部件,其过充、过放、内短路等问题极易引发热失控,这是最危险的安全隐患。热失控过程中,电池会迅速释放高温可燃气体,一旦接触氧气极易引发爆燃。而现有消防体系对这类新型火灾应对不足,往往导致初期火情失控。

此外,系统设计缺陷如防火分区不合理、消防设施配置不足等问题,以及安装接线错误、运维操作不规范等人为因素,都在持续累积安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劣质电子元器件将会严重影响系统监测精度和控制可靠性。例如站控层设备异常、通信故障等问题,都可能误导系统运行策略。

这一问题在当前无底线低价内卷的市场环境下尤为突出,部分企业为降本而采用劣质电芯和减配元器件,粗劣拼装产品充斥市场,进一步放大了安全隐患。

针对这些风险,业内人士建议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现有标准体系,包括GB/T 36547-2018 《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等多项技术规范;

三是充分发挥此次推行的内部举报机制作用,让一线员工成为安全监督的"前沿哨兵",实现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置,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事实上,该机制与2023年7月开始实施的《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 42288形成配套,构建"技术标准+举报监督"的双重防控体系,填补了储能领域员工参与安全治理的制度空白。

原文标题:国家能源局鼓励储能隐患内部举报,6月底前全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