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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与15家企业签约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9-11 1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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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与15家企业签约格林美公众号9月8日消息,为良好对接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9月7日,格林美下属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格林美武汉城矿”)与雅迪、爱玛、立马、圣宝龙等15家电

格林美公众号9月8日消息,为良好对接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9月7日,格林美下属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格林美武汉城矿”)与雅迪、爱玛、立马、圣宝龙等15家电动自行车品牌签订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战略合作协议。

据介绍,格林美此次联合销售企业与回收网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连接销售端、回收端、处理端,共同建立更加高效和可持续的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利用系统,从源头上减少废旧电动自行车等废旧物品对环境的污染?,推动国家和湖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落地。

维科网锂电注意到,8月24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这是国家首次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方案》提到,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8月26日,湖北省商务厅等7部门印发《湖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全省17个市州全面启动电动车以旧换新。

除湖北外,云南省商务厅8月31日发布的《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内交回(注销)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1辆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500元。每交回(注销)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4次补贴。

海南提出,除以旧换新补贴外,还对个人消费者交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且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将给予定额补贴800元;四川提出,锂电池换铅酸电池则增加5%,补贴整车价格的20%……

有业内人士认为,2024年电动自行车行业62.1%的消费需求来自替换需求,且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3.5亿辆,能稳定释放较大规模的旧车替换需求。

格林美此时与15家电动自行车品牌签署回收合作协议,适逢其会。